2014年10月26日 星期日

141020 公共圖書館:公共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

*心得:

        本週課程主題為「公共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」,課堂的一開始毛教授便又再次詢問上週有提過的 問題:圖書館的中央主管機關為何?由此可見、圖書館的中央主管機關容易遺忘並且易混淆(答案為「教育部」),此時教授也宣布了下禮拜課堂小考的消息,讓同學回家好好準備,免得期中考的成績過於慘不忍睹。
        開學來到第五週,學校的網路依然沒有改善,本週甚至連使用手機3G網路都行不通,對於輔大的收訊以及網路設備 已經失望到不知道該說什麼了、甚至到了一種別抱任何期待的地步。

*筆記:

^公共圖書館又分為:公立、私立。
^公立:
    1. 國立圖書館 ex. 國立資訊圖書館、國立臺灣圖書館
    2. 直轄市立圖書館 ex. 台灣有五個直轄市、至2015會升格為6個
    3. 縣(市)立圖書館及縣(市)文化局(中心)圖書館 ex. 桃園縣文化局圖書館;斗六市立圖書館
    4.鄉(鎮、市)立圖書館

以上根據人口大小作為區分。

*台東縣全縣只有10萬人,卻有設立台東市立圖書館。
^私立:ex. 行天宮附屬圖書館。
*公共圖書館的環境應比一般家庭優良。(以吸引民眾前往
*有「量」才能追求「質」。
    ex. 一週唸書兩小時,先不討論唸書的方法,而是先追求唸書時間的增加。

*公共圖書館之設⽴
  1. 配合地⽅方特性與需要
  2. 蒐集、整理、保存圖書資料及地⽅方⽂文獻,
  3. 謀求普遍利⽤
  4. 提供圖書資訊、推展社會教育及辦理⽂文化活動

        採訪、編⽬︑典藏、閱覽、參考諮詢、資訊檢索︑文獻傳遞、推廣輔導、館際合作、特殊讀者 (視覺及聽覺障礙者等) 服務、出版品編印與交換、圖書資訊網路與資料庫之建⽴立、維護及研究發展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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